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强制行 法定代表人郑世飞被法院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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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强制行 法定代表人郑世飞被法院限高

鲁网2月11日讯 (记者 时瑞雪)鲁网记者获悉,近日,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0,200万元,案号为(2025)鲁0102执545号。

2月8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发布对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单位法定代表人郑世飞的限制消费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01月16日立案执行申请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申请执行鑫海科技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因鑫海科技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鑫海科技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同时,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权冻结信息,股权被执行的企业为山东省山高中桐新旧动能转换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数额15300.0万人民币,冻结期限自2025年2月8日至2028年2月7日。

据了解,山东省山高中桐新旧动能转换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有5家合伙人,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

2024年11月26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由王文龙变更为郑世飞。变更前,王文龙任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郑世飞任监事;变更后,王文龙仍然担任董事长,郑世飞任经理、法定代表人,董瑞法退出公司监事一职。

责任编辑: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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