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龙先生及其配偶孟女士合共可行使本公司50.64%的投票权,包括:
(i)龙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投票权的35.44%;(ii)孟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投票权的6.47%;
(ii)通过皓日电子(一家由龙先生持有80.0%及孟女士持有20.0%股权的公司)持有本公司投票权的4.20%;
(iii)通过龙泰管理(一家有限合伙企业,龙先生为其普通合伙人)持有本公司投票权的2.59%;
(iv)通过恒辉管理(一家有限合伙企业,龙先生为其普通合伙人)持有本公司投票权的1.94%。
管理层情况
融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