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金白银补助”“融资成本降低” 厦门多举措鼓励工业企业扩大有效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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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金白银补助”“融资成本降低” 厦门多举措鼓励工业企业扩大有效投资

本文转自:人民网

人民网厦门3月15日电 (余乃鎏)“符合条件的项目,按项目生产设备购置和生产性设施建设的投资额给予相应的补助”“强化中央与地方政策联动,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快补助资金兑现、简化建设报批流程”……近日,《厦门市鼓励企业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项目攻坚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印发,鼓励该市工业企业扩大有效投资,助力企业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项目攻坚,增强发展后劲。

在支持扩大有效投资方面,《若干措施》明确,对于厦门市工业企业2025-2026年度实施的新建和增资扩产(含技术改造和提容增效)项目,且年度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度设备投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按项目生产设备购置和生产性设施建设的投资额(以下简称投资额)给予相应的补助。

其中,投资额不超过5亿元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3000万元;投资额5亿元及以上的项目,给予10%补助,不超过10亿元的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6000万元,在此基础上,投资额每递增5亿元,最高补助限额增加1000万元;对于获得国家、省级专项支持的高质量发展专项、技改专项或超长期国债等项目,可同时享受本政策扶持。

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若干措施》规定,对于纳入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再贷款、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的项目,以及工业企业增资扩产或提容增效项目,列入技术创新基金支持范围,享受融资成本为2%/年的融资支持;对于享受中央财政贴息贷款部分,企业融资成本为1%/年,期限与中央贴息政策一致。

《若干措施》同时提出,省市重大重点工业项目可根据项目进展加快补助资金的兑现,实现按进度当年投当年拨,企业按年度结算,多还少补。此外,对于达到该市现行工业用地控制标准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容积率要求的新建、改扩建工业厂房,不再进行特殊工艺审查。

据悉,《若干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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