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因室友电瓶爆燃致病危,巨额医疗费无人承担?
杜保兵说,考虑到李某家经济困难,他们同时主张出租电动车的商家和多名房东共同承担相应责任,包括治疗费用等一系列合理费用。
4月11日,该民事案件诉前调解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中国新闻周刊从一名知情人处获悉,调解过程持续了近5个小时,参与方就责任及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李某这一方的责任肯定推脱不掉,不过他们肯定也想着尽可能减轻自身责任。而其他相关方不太愿意配合担责。就拿电动车商家来说,他们表示车子是以每天 10 元的价格出租的,觉得不该承担多大责任,还强调电瓶本身就明确禁止在房间内充电。” 该知情人透露道。
律师:可能会先执行有赔偿能力的责任方
杜保兵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学校为杜均浩保留了学籍,杜均浩自己也在积极接受治疗,“但现在最重要的还是心理上的问题,希望他能慢慢接受现实”。
这起悲剧令人痛心。哪些人员应该承担赔付责任,主次如何划分?
在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看来,判断各个主体是否承担责任,需要看各个主体之间是否存在过错,根据过错程度和过错原则承担责任。
付建解释称,李某作为电池直接使用者,在充电的过程中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违反安全规定在室内充电等,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具有直接过错,应承担主要侵权责任。房东如对出租房屋存在管理不善,比如未尽到合理的提醒或制止义务等,则有一定的过错,需要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租赁的电动车电池存在产品缺陷,根据《民法典》规定,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租赁商作为产品提供方需承担无过错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