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精神丨于次:我的几次搬家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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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精神丨于次:我的几次搬家经历

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人们的居住条件都很差,厨房是三家人共用,无洗澡间,更无卫生间,洗澡在木盆里洗,大小便用“尿罐”。每天早上,我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提着“尿罐”沿着正街到二百多米外的公厕去“倒尿罐”。一大清早,黄桷垭正街上也经常响起收粪农民“倒尿罐”的叫声。在黄桷垭正街居住的六年里,我家还发生了一件非常惊险的事。

那是1988年的一个夏夜,当晚全黄桷垭都停电了。妻子在床边的床头柜上点着蜡烛,在床上给儿子讲故事,我和一个邻居坐在楼下歇凉聊天。妻子和儿子入睡前忘记吹熄蜡烛,夜风吹倒蜡烛,引燃了蚊帐,风助火势,大火很快就燃烧起来。我在楼下看见窗户里闪着红光,大叫“不好”,与一个邻居飞奔上二楼,冲进房间,见蚊帐已被点燃,火舌正往木质的天花板上冲,妻子和儿子被包围在火里大哭。我迅速扯下蚊帐,阻断大火向天花板蔓延的道路,邻居们手提水桶向还在燃烧的床上一桶又一桶地泼水。几分钟后,火被扑灭,但妻子和儿子都被轻度烧伤。万幸的是,当晚我就在楼下,如果我外出,后果将不堪设想,不但家人会罹难,黄桷垭正街的所有木质房屋都会“火烧连营”。

在黄桷垭正街住了大约六年后,就有了第二次搬家。这一次的新家,让我尝到了改革开放的“甜头”。

1988年,四中开始为教职员工们修建新房,新房有四楼,但无电梯。在1989年的1月,我搬进了新家。虽然新居的面积不大,只有约50平方米,但新居是带厕所、厨房的两室一厅,我终于可以在自己的厨房里做饭,在卫生间里解手和洗澡了!那时住房制度还没改革,这套房子我本人无产权,属于单位分配的住房,这就意味着,如果我离开了四中,就必须将房子退还给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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