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兖州府奸杀大案:贞烈妇莫名被害,赵代巡缘梦洗冤
饶知县将张茂七列为嫌疑人,并开始审问他。张茂七始终否认参与谋杀,声称案发时自己在家,没人可以为他作证。尽管如此,吕胜认为他与此案有着莫大的关系,尤其是考虑到他与春香的奸情,饶继春越来越认为张茂七作伪证。
饶知县在进一步的审讯中,发现春香表现出明显的不安,言辞支离破碎,最终被怀疑为共犯。春香在承受压力后,终于供认朱弘史曾来过吕家。最终,经过严刑逼供,张茂七承认自己与春香合谋,确实参与了杀害陈月英的案件。
案件在得知真相后终于告一段落,饶继春上报给州府等待决定,并准备将罪犯送上刑场执行极刑。几个月后,山东巡抚赵思圣巡察曲阜县时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陈月英的幽灵向他诉说冤屈,请求伸张正义。
赵思圣立刻调取了陈月英案件的卷宗,经过一番仔细调查,发现案件审理时存在严重错误,最初判定的凶手并非真凶。他亲自审问了张茂七,并发现了他翻供的迹象。随后,赵思圣前往吕家实地查看,经过重新验尸和调查,发现了朱弘史的口腔受伤痕迹,最终锁定了他为真正的凶手。
通过细致的调查,春香也供出了朱弘史曾来过吕家,朱弘史的口齿不清也成为了关键证据。最终,朱弘史承认自己因欲强奸陈月英未果,在愤怒中将其杀害。
真相水落石出,赵思圣做出判决,朱弘史因强奸致死,判处死刑。张茂七和春香因通奸被判杖责四十,随后释放。此案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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