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公司因违反预付卡业务管理规定被行政处罚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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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公司因违反预付卡业务管理规定被行政处罚22万元

近期,据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披露,四家公司因违反预付卡业务管理规定被行政处罚。

具体包括:

江苏金禧智能卡管理有限公司,违反预付卡业务管理规定,被处以罚款12万元

江苏旅通商务有限公司,违反预付卡业务管理规定,被处以罚款3万元。

江苏鸿兴达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被处以罚款1万元。

南京万商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违反预付卡业务管理规定,被处以罚款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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