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第一批全国检察技术专家!来看看江苏省检察院信息技术部法医邢庭的故事
尤其是通过对一些冤错案件的分析,邢庭发现其中或多或少都存在鉴定意见运用出现失真和错位的情形,而且对鉴定意见的审查过程也有一些共性的、容易被忽视的问题。如何科学开展技术性证据审查工作?邢庭认为,亟须构建制度层面统一的标准规范。后来,邢庭在最高检组织领导下,牵头参与起草法医类鉴定专门审查指引等多部检察系统行业技术规范。例如2024年10月最高检发布的《伤害类案件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专门审查指引》,正是邢庭作为主笔全程参与制定的成果。这些指引不仅填补了技术性证据审查领域的空白,也在司法鉴定实务界引发了强烈关注,得到广泛认可。
为进一步强化检察技术与检察业务的协作配合,他在全省多地开展调研,充分了解一线需求,牵头起草了检察技术人员参与办案工作办法等6部检察技术规范性文件,为全省检察机关“业务+技术”的深度融合提供了有益借鉴。为解决暂予监外执行实践中医学条件把握尺度不统一的问题,他主笔制定规范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中相关医学问题的意见,意见被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全文转发,部分条款还被2023年“两高三部一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采用。
邢庭的创新不仅体现在制度建设上,更体现在他对审查工作的深刻思考中。他提出的“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标准化”理念,以及专门审查要坚持程序审查与实体审查相结合、过程审查与意见审查相结合、书面审查与复核审查相结合、专业审查与关联审查相结合的“审查四结合原则”,为法医工作提供了全新的视角。他常说:“只有认真细致地检验,执行严谨规范的流程,客观科学地论证,才能让每一个鉴定结果都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的检验。”
勤于动笔的科研高手 用学术推动实践
邢庭不仅是一名优秀的法医,更是一位勤于思考、善于总结的科研高手。他白天在实验室里忙碌,晚上回到家就一头扎进书房开展自己的研究工作。作为第一批全国检察技术专家之一和第五期、第六期江苏省“333工程”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邢庭主持、参与了多项最高检和省级科研课题,多篇研究成果获理论研究应用成果奖。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8篇,参与编撰《人民检察院法医工作细则释义》。他撰写的《检察机关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标准化研究》,为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的标准化工作提供了有益探索,该文在核心期刊发表后,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
近年来,邢庭不断总结法医鉴定和审查工作的心得体会,他出版了个人专著《法医类司法鉴定意见专门审查实务探析》,这不仅是他多年实践经验的结晶,更是对法医工作的系统性思考。
“科研是法医工作的延伸,它让我们能够从更高的视角审视自己的工作,找到改进的方向。”邢庭说。他始终相信,只有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让法医工作在科学的轨道上不断前行。
文/苏检轩
编辑:胡苏责编:周希 审核:肖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