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幸福人寿安徽省分公司被罚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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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幸福人寿安徽省分公司被罚44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披露,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罚款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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