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德尔曾委托无资质企业运输危险化学品
2020年12月31日,上杭县应急管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董事、副总裁黄天梁在上述事故中存在督促、检查龙氟化工安全生产工作及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到位的情况,决定给予黄天梁罚款2.59万元的行政处罚;龙氟化工被认定在上述事故中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情况,被给予罚款49万元的行政处罚。
上述安全事故发生后,招股书中未详细披露公司对龙氟化工采取的具体安全整改措施。企查查信息显示,2022年9月,该子公司更名为“福建省龙氟新材料有限公司”。
最新版招股书披露,更名后的龙氟新材在2024年底再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2024年11月,龙氟新材无水氟化氢产线在停产检修期间发生一般中毒灼烫事故,造成3人受伤。其中1人因后续救治医疗过程中诊疗机构存在“不及时、针对性不强”的问题,于事故后第三天中毒死亡。
事故调查报告再次揭露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该次安全生产事故是一起因员工违规操作,导致氢氟酸泄放喷溅,致3名人员中毒灼烫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林庆鑫作为龙氟新材副总经理,分管生产和技术,是该次检维修质量及进度的主要负责人,其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当天带班领导,事发时未在公司;企业检维修作业管理不到位、生产部员工违规作业、监管缺失及未正确配备个体防护用品。林庆鑫对事故的发生负领导责任。2025年3月,上杭县应急管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林庆鑫给予罚款7.33万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