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重大事故隐患警示信息(粉尘涉爆)
铝粉尘采用水基抑爆剂
安全风险分析
干式除尘系统中的除尘器本体是粉尘爆炸的重点危险源,如果未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爆炸防控措施,则容易发生粉尘爆炸,或导致粉尘爆炸事故后果扩大。
强制性要求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第十五条: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应当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种或者多种控爆措施,但不得单独采取隔爆措施。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2018)7.1.3: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应采用泄爆、抑爆和隔爆、抗爆中的一种或多种控爆方式,但不能单独采取隔爆。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AQ 4273-2016)4.2:干式除尘系统应按照可燃性粉尘爆炸特性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选用降低爆炸危险的以下一种或多种防爆装置:
a)泄爆装置:在爆炸压力尚未达到除尘器和风管的抗爆强度之前,采用泄爆装置排出爆炸产物,使除尘器及风管不致被破坏;
b)惰化装置:向除尘器充入惰性气体或粉体,使可燃性粉尘失去爆炸性;
c)隔爆装置:在风管上设置隔爆装置,将火焰及爆炸波阻断在一定的范围内;
d)抑爆装置:在风管和(或)除尘器上设置抑爆装置,爆炸发生瞬间,向风管和(或)除尘器内充入用于扑灭火焰的物理、化学灭火介质,抑制爆炸发展或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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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隐患
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除尘方式,或者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十一条第四项】
典型问题场景
铝镁等金属粉尘湿式正压除尘
木粉尘干式正压除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