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力量护航德州建设更高水平“齐鲁粮仓”
德州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田卫东作出指示、批示,并就具体条文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全程参与,主持修改完善具体条款内容。《条例》立足于粮食安全是国家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将“党政同责”写入条例,市县乡村四级书记一级抓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凝聚起重农抓粮的强大合力。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良给予充分肯定并作出重要批示,指出《条例》的制定有“积极现实示范效应,值得肯定和推广”。
加强人大立法主导,立出高质量跑出加速度
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是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更好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体现。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提前介入、系统推进,创新建立“三化”立法工作机制,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不断增强。
“今天我们主要研究的是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体制设计的问题,请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和二屯镇政府的领导分别发表意见。”这是《条例》制定专班的一次普通的会议,专门就高标准农田管护进行研究。《条例》制定从一开始就成立由市人大、司法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立法工作专班,周调度、月总结,召开协调推进会,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专班各方在起草阶段,对重大利益调整问题和法律关系问题,进行交流研讨,逐步找到思想共同点和利益交集点,力争在进入审议前形成有普遍共识的问题解决方案,把党的政策主张、政府治理需求、群众利益维护贯通起来,使立法过程真正成为凝聚共识、攻坚克难、推动工作的过程。专班还将立法程序细化为7个阶段28个环节,明确时间节点、细化进度要求、把控立法节奏,确保立法工作环环相扣、有序推进,实现配当化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