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问政】告别“串串房”、乱扣押金,首部《住房租赁条例》正式实施
这些看似便宜的“员工宿舍”,不仅带来噪声、采光不足等问题,还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电器超负荷等消防隐患。新实施的《住房租赁条例》对此类现象作出明确规定,《条例》第七条明确指出,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租赁住房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应符合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以贵阳为例,2025年8月1日起施行的《贵阳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规定,按间出租住房的,每间房间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五平方米(法定赡养抚养等特殊情况除外)。这意味着此类“员工宿舍”将彻底消失。同时,《住房租赁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对于拒不改正的单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强化权益保护 推动交易规范
租房退押金一直是租客与房东的主要矛盾。2025年5月,租客郭女士向“天眼问政”栏目反映,自己在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以“押一付一”方式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合同到期验房时,中介苏先生未按时验房,后以检查房屋为由拖延退还押金。经了解,房东王女士因中介拖欠房租欲收回房屋,中介与租客就押金退还问题产生争议。最终经南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协调,中介退还了部分押金。
郭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
类似案例并不鲜见。2024年8月,贵阳市民潘先生与多名租客遭遇“二房东”诈骗,缴纳押金和房租后对方失联,租客和房东双双受损。这些案例反映出,相关部门对租房中介、“二房东”监管不足,许多机构游离在工商登记之外,租赁资金流转处于监管真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