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后不签政府采购合同!辽宁四季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被罚被禁
近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四川政府采购网获悉,辽宁四季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及《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辽宁四季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0255.74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单位开江县财政局。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通过公开中标信息查询,发现该公司大多中标项目均为政府采购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