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五个融入”】济南市莱芜区司法局张家洼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爱国主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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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五个融入”】济南市莱芜区司法局张家洼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爱国主义教育

鲁网9月11日讯为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与爱国意识,引导其树立正确价值导向、积极回归社会,近日,济南市莱芜区司法局张家洼司法所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专题活动,以“明法守正”为核心倡议,鼓励矫正对象用实际行动践行爱国之心。

活动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历史案例与法治知识,围绕“爱国与守法的内在联系”展开讲解,通过回顾爱国先辈事迹、剖析违法犯罪对社会与国家的危害,帮助矫正对象深刻认识到“守法是爱国的基础,爱国需以守正为前提”。同时,司法所向全体矫正对象发出倡议:严守法律法规与矫正纪律,以“明法”筑牢思想防线;端正行为态度,主动改正过往偏差,以“守正”规范日常言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践行文明新风,用服务社区、遵纪守法的实际行动,将爱国情怀转化为回归社会的动力。

此次教育活动不仅丰富了社区矫正教育内容,更帮助矫正对象强化了家国意识与责任担当,为其顺利融入社会、成为守法爱国的合格公民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讯员 亓萌)

鲁网济东频道热线:0531-76122110

责任编辑:孟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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