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导演方励发律师声明回应涉于朦胧坠楼案等传言:不实言论、恶意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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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导演方励发律师声明回应涉于朦胧坠楼案等传言:不实言论、恶意造谣

如今这份律师声明,再次让此事引发外界关注。

方励还曾为此报警

律师回应:声明是对网络谣言的反击,如未停止侵权或将起诉

10月25日,大皖新闻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周兆成律师,他表示,此次方励委托发布律师声明,是对网络谣言侵权行为的正当反击,符合《民法典》《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规定。

周兆成表示,在他看来,首先,网传“方励涉于朦胧坠楼事件”等言论,经核查毫无事实依据,已涉嫌侵犯方励的名誉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而谣言的传播显然会降低社会公众对其社会评价,构成名誉权侵权。

其次,声明中要求造谣者72小时内删除不实内容、网络平台履行审核义务,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如果平台未及时履职导致损害扩大,需根据《民法典》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这也是声明中“将依法追责”的核心法律支撑。

最后,电影《下一个台风》以“揭露谣言之恶”为核心,却在公映前遭遇主创被网暴、影片遭舆论围剿,这种“戏里戏外呼应”的情况,更凸显出此次法律维权与坚持公映的价值。片方拒绝因谣言撤档,不仅是对自身作品的认可,更是对“谣言止于真相与法律”的践行。通过公映让公众直观感受谣言之害,与法律维权形成合力,既为方励正名,也向社会传递“不向恶意造谣妥协”的态度,对遏制网络暴力、营造清朗网络环境具有积极引导作用。

周兆成介绍,接下来,如果造谣者未按声明要求停止侵权,或网络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可通过固定侵权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方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谣言传播范围广、情节恶劣,还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相关主体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大皖新闻记者 韩喻

编辑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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