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发布《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

(1/4)

举报

举报原因:
东方资讯  >    国内 频道  >  正文

日照市发布《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

鲁网11月3日讯(记者 郑泽之)11月3日下午,日照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日照市森林防火新闻发布会。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苏普通报有关内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林玺政,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焦志刚,市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党总支专职副书记韩大鹏。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规定,结合森林防火工作实际,日照市制定了《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

《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主要内容

(一)禁火时间

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二)禁火范围

日照市所辖行政区域森林(山林、林场、墓地)内及距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正常住户限居住区之外)。

(三)禁火内容

1.除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批准的计划用火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禁火区域烧荒、吸烟、野炊、焚烧秸秆、施工用火及其它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2.实施文明祭祀,全面禁止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

3.进入禁火区域的车辆和个人,应接受森林防火登记检查,严禁携带任何火种、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

4.在禁火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服从有关部门单位的防火安全管理。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禁火区域,监护人应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今日热点

小编精选

视角

热门推荐

联系我们|eastday.com All Right Reserve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