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中国大地财险瓮安支公司被罚款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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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中国大地财险瓮安支公司被罚款12万元

11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黔南金罚决字〔2025〕23-26号)显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瓮安支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被罚款12万元;王宁(时任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瓮安支公司车商客户经理)、王昱婷(时任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瓮安支公司代理人)、费涛(时任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瓮安支公司经理),分别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0.8万元、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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