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邯郸中油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喜君被列为被执行人,被执行总金额45万元整,并下达限制消费令。
丛台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邯郸中油销售有限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邯郸中油销售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据天眼查显示,在2025年7月15日,同样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智全才也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案号为“(2025)冀0403执恢1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