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车贷暴露骗局 起底“无抵押消费贷”诈骗违法犯罪
民警介绍,贷款合同约定的60期分期还款,在犯罪团伙眼中不过是“走过场”。他们最多只还3期,有的甚至仅还1期就果断断供。
闻辰伟:当银行打催还款电话时,“白户”就按照宫某此前培训的统一话术进行应对。比如,问还款时间,就说“刚失业”。银行如果说上门催要,就说“去外地打工了”等理由进行拖延。
犯罪团伙将还款期限卡在3期,为的就是在银行尚未警觉的这段时间里,快速完成车辆变卖。
刘煜:在“白户”贷款购车时,宫某就以“0公里二手车”名义,按裸车价九折在网上寻找买家,通常,这个买卖周期只要2到3天就能完成。有些买家慢慢成了固定客户,其中,河北唐山的二手车商李某一人买了28辆。甚至还出现二手车商向宫某反向“订购”特定车型的现象。
车辆卖出后,车款会被汇入宫某指定的账户。为躲避打击,宫某会安排专人取现,再按一定比例进行分赃。
范杰:负责提供首付款的张某除拿回本金外,还能拿到本金5%的好处费;“白户”每车能拿3000到30000元不等的费用;负责陪同“白户”提车上牌的杨某,每辆车能拿2000元“跑腿费”。剩余的钱都归宫某所有。
而那些出借自己身份信息的“白户”,虽然拿到了部分好处费,但他们到头来不仅背上了十几万元的债务,个人征信留下污点,还因为参与其中,被以贷款诈骗罪追究了相应法律责任。
陈蛟:广大群众要警惕利益诱惑,切勿出借个人身份充当“白户”沦为犯罪“工具人”,更不能成为贷款诈骗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