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需必应、无事不扰!河南贴心举措提升“软环境”
对于“综合查一次”,《条例》从法治层面进行了明确。《条例》提出,应当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强化跨区域行政执法协作,加强涉企行政检查统筹,尽可能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推行“综合查一次”,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应当尽可能合并或者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
“综合查一次”,是通过制度化、数字化手段,让跨部门联合检查趋于规范化和常态化。中共河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陈晨说,“综合查一次”等措施的制度化,核心是系统性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打破部门间的条块分割,将以往由企业承担的多重检查外部成本,转化为政府内部的协调成本,在提升监管透明度与规范性的同时,从根本上推动监管方式的系统性变革,提升整体效能。
“无感监管”,减少现场检查频次
无论是“扫码入企”,还是“综合查一次”,还是“企业宁静日”,其实都包含着非必要不打扰的意思。
如何处理好执法主体与经营主体之间的关系?如何将“零实地打扰”与有效监管结合起来?如何实现监管的“无感化”和执法的“精准化”?
河南省多地开始推行非现场智慧监管措施。漯河市畜牧局建立“智慧动监”平台,交通运输局借助“天迈出租智能监管平台”,市生态环境局运用在线监控和无人机技术,对当地经营主体实现了“远程监管、精准预警”。
在协同监管基础上,济源示范区进一步探索了“互联网+监管”模式,利用视频监控、物联网监测等技术,对重点领域开展非现场检查,实现了跨区域监管信息实时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