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承德某矿业集团被罚86.08万元
近日,信用中国(河北承德)官网于2026年3月5日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隆化县金谷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被隆化县林业和草原局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图源:信用中国
文号“隆林草﹝隆﹞罚决字﹝2026﹞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9年以来隆化县金谷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隆化县韩麻营镇马虎营村大灶尾矿库占用林地1.1906公顷、汤头功村大沟采区汤河了沟毛场占用林地修路、尾矿库淹没、架设管道、堆毛石占用林地1.1620公顷,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需费用人民币贰拾捌万陆仟玖佰肆拾陆元整(¥286946.00元)。经检查,该公司没有取得隆化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发放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隆化县林业和草原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决定对隆化县金谷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作出以下处罚内容:
1. 限2026年6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 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286946.00元3倍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捌拾陆万零捌佰叁拾捌元整(¥860838.00元)。
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3月2日,处罚有效期为2027年3月2日。
天眼查显示,隆化县金谷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隆化县金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位于河北省承德市,是一家从事黑色金属矿采选业为主的企业,注册资本为4,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苍和明。
天眼查欠税公告显示,该公司累计新发生欠税总金额为328.308351万元,欠税税种为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增值税四项税款,具体如下:
图源:天眼查
来源:信用中国、天眼查
联系方式:hbpd@eastdaymail.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