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差外出 时间较长” 他的故事 终于可以慢慢向世人展开
1938年,17岁的陈琳,响应国民政府发出的“十万青年十万军”号召,弃学从军,加入抗日行列。1949年,受民革前辈朱蕴山指派,赴台从事隐蔽战线工作。行至广西桂林时,匆匆留下一封家书,信中写道:公差外出,时间较长。
陈琳妹妹 陈佩芳:最后一封信就讲他出远差,不回来。出差到哪也没讲,从那一封家书以后,就再也没有书信了。以为一直在台湾,以为他人活着。
六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褒扬科科长 李世杰:这就是判决书了,陈琳当时的职业,联合勤务总司令部运输署军荐一阶组员,民国39年(1950年),这是判决的字号。判决的主文“未遂”“死刑”。因为叛徒告密的时候,把名单都交出去了,他们潜伏在台湾的1000多人,将近2000人的名单,他们就同时暴露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