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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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公布

(2)职业学校“3+4”本科、五年制高职的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且须参加日照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达到相应录取分数线。有关专业需面试、测试或有条件限制的,按招生学校规定执行。允许学校在志愿填报开始前划定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报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3)报考民办普通高中的考生,在每个批次网上投档录取后,须按规定时间完成线下缴费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不予正式录取,随同其他未被录取的考生进入下一个批次录取。

4.职业学校注册入学类。统一招生后的缺额计划和招生学校确定的拟录名单。

(二)录取办法

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在总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进行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总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英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平台录取,录取过程中的投档、审录及计划管理等均在录取平台上进行。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第四批次逐一进行投档录取(第一批次内莒县、五莲县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两县教体局按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时间依据各自录取办法,在市级平台同步组织实施)。一个批次中的全部志愿投档录取完毕后,才能进行下一个批次的录取工作,即“结清一批,再启动下一批”,已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录取,不得改录。

责任编辑: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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