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清AI使用法律边界,南京中院精准护航新兴产业与数字经济
江南时报讯(记者 钱月明)4月2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加强规则引领支持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发展的司法举措》(以下简称“十条举措”),并同步发布2025年度南京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盟典型案例以及涉数据案件审判状况白皮书。
“十条举措”聚焦规则引领、产业特色和机制创新三条主线。紧扣“1026”产业集群和“6+X”未来产业布局,分类施策、系统保护。数智融合方面,南京中院深化数据资源法庭建设,筹划设立人工智能法庭;硬核创新方面,全链条保护集成电路、低空经济、生物医药等领域关键技术;生态优化方面,依法规制不正当竞争,推动产业从价格竞争转向创新竞争、质量竞争、品牌竞争。
据会上介绍,“侵害AI领域‘通义千问’等注册商标权案”中,某云计算公司经授权,合法享有“通义千问”等系列AI大模型商标的使用权及维权权利,相关商标在AI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某电子商务公司在其微信小程序名称、公众号简介中,擅自使用“通义千问”及近似标识。其虽通过API接口合法使用涉案大模型技术,但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自身服务标识使用,并对外虚假宣称使用第三方模型服务。原告诉至法院主张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使用的标识与原告注册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服务类别类似,易造成混淆,即便拥有API使用权限,也不得将他人商标作为自身服务标识,其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同时,其宣传内容与事实不符,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综合商标知名度、侵权情节与主观恶意,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0万元。本案明确界定了API合法使用与商标侵权的边界:付费调用他人AI模型接口,仅可客观标注技术来源,但不得擅自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自身服务标识使用。同时,裁判厘清生成式AI服务中虚假宣传的认定标准,充分保护头部科技企业AI品牌价值与商业信誉,为人工智能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清晰的司法指引。
此外,记者从会上获悉,2025年南京各级法院共审结涉数据类案件951件。其中民事案件829件,刑事案件122件。南京数据资源法庭自2025年4月揭牌运行以来,实行数据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集中审理,成效显著。针对数据权属界定模糊、技术事实认定困难等问题,南京中院探索创新裁判规则,如在涉“生意参谋”侵害数据权益纠纷案中,首次运用大数据产品分层分类保护、惩罚性赔偿及刺破公司面纱的司法保护模式,为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权益纠纷审理提供了可借鉴的范式。
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庭长徐新表示,南京法院将全面推进“十条举措”落地见效,加强前瞻性司法裁判规则研究和供给,在服务“人工智能+”行动、打造数据资源司法保护高地、助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升级等重点领域持续发力,为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发展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