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起执行!河北提高京津专家远程会诊医保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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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起执行!河北提高京津专家远程会诊医保支付限额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 陈玉)为深入推动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充分借力京津优质医疗资源,提升河北省疑难病症诊疗水平,近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京津专家远程会诊医保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优化京津专家远程会诊医保支付政策,提高支付限价,规范服务管理,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水平医疗服务,2026年5月10日起正式执行。

医保支付限额大幅提高,分级保障更精准

此次政策核心调整是提高远程会诊医保支付限价,覆盖不同职称级别专家,具体标准为:主治医师150元 / 日、副主任医师300元 / 日、主任医师450元 / 日、知名专家 600元 / 日。该标准适用于经省备案的河北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与名单内京津三级医疗机构开展的远程会诊服务,进一步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助力实现 “大病不出省、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 的目标。

明确医疗机构准入条件,规范申报备案流程

《通知》明确,申请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机构须为二级及以上,且满足五大核心条件:硬件设施完备,配备高清音视频、影像调阅等专用设备;协作网络健全,与京津三级医疗机构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服务成效显著,患者留院率原则上达 70%;管理制度规范,严格落实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医保管理合规,近一年无重大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

申报备案流程清晰,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市医保局提交申报材料,各市医保局会同卫健委审核后择优确定名单,报省医保局、省卫健委备案,确保优质资源合理布局。

建立动态管理与退出机制,保障服务质量

河北省将对纳入政策范围的医疗机构实施全周期监管:省、市两级医保及卫健部门动态监测运行数据,工作启动6个月后开展定期评估,重点核查硬件运行、协议履行、患者留院率等核心指标。对评估不合格的机构给予3个月整改期,整改后仍不达标则取消政策享受资格,确保远程会诊服务规范、高效、优质。

同时,各级部门将严厉打击虚假远程会诊套取医保基金行为,对服务效果不佳的机构及时约谈提醒,让政策真正惠及群众,赋能有能力、规范化运营的医疗机构。

此次政策优化,是河北省深化京津冀医疗协同、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的重要举措,既能有效提升我省医疗机构诊疗能力,减少患者异地就医奔波之苦,又能切实降低就医成本,持续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幸福感与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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