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办寿宴遭恶意纵火,嫌疑人也曾是村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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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办寿宴遭恶意纵火,嫌疑人也曾是村支书

老支书陈某言家是一栋二层小楼

宴席设在室内,近十桌

当天进餐的宾客大约80人

纵火人趁着宾客进餐之时

将装有汽油的容器点燃扔进人群

大火在风力的作用下迅速蔓延

造成多人受伤

大门入口部位及二楼窗户被烧黑

有人身体被熏得浑身黢黑

从火场中逃出

当地消防员赶到现场控制了火势

见到被烧毁的房屋

女家属边跑边哭喊:

“哎呦,哎呦”

心痛不已

两人矛盾由来已久

纵火男子名叫陈某林

也曾担任过两届村支书

二人的矛盾达十几年之久

2007年,陈某言在网上

公开举报过嫌疑人陈某林

称其破坏耕地及经济问题等

陈某林曾不止一次声称

要报复村支书

事件发生后

伤者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行凶者陈某林已被控制

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纵火违法最高可判死刑

因私人恩怨采取极端方式报复

让这么多无辜的人受伤

行凶者最终逃不过法律的惩处

蓝叔在此提示大家:

放火罪(纵火罪)是重罪!

放火罪(纵火罪)是重罪!

放火罪(纵火罪)是重罪!

根据《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规定,纵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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