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办寿宴遭恶意纵火,嫌疑人也曾是村支书
老支书陈某言家是一栋二层小楼
宴席设在室内,近十桌
当天进餐的宾客大约80人
纵火人趁着宾客进餐之时
将装有汽油的容器点燃扔进人群
大火在风力的作用下迅速蔓延
造成多人受伤
大门入口部位及二楼窗户被烧黑
有人身体被熏得浑身黢黑
从火场中逃出
当地消防员赶到现场控制了火势
见到被烧毁的房屋
女家属边跑边哭喊:
“哎呦,哎呦”
心痛不已
两人矛盾由来已久
纵火男子名叫陈某林
也曾担任过两届村支书
二人的矛盾达十几年之久
2007年,陈某言在网上
公开举报过嫌疑人陈某林
称其破坏耕地及经济问题等
陈某林曾不止一次声称
要报复村支书
事件发生后
伤者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行凶者陈某林已被控制
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纵火违法最高可判死刑
因私人恩怨采取极端方式报复
让这么多无辜的人受伤
行凶者最终逃不过法律的惩处
蓝叔在此提示大家:
放火罪(纵火罪)是重罪!
放火罪(纵火罪)是重罪!
放火罪(纵火罪)是重罪!
根据《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规定,纵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