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过马路接电话被撞,爬起时又被一辆车碾压过去,谁之责?
举报
已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属于优先通行对象,其他车辆和行人都应当让行。也就是俗称的本轮灯首让上轮灯尾。目前两位司机共同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被撞女子袁某承担次要责任。事故中造成浑身多处骨折的袁女士,仍在医院接受治疗中。
网友评论:大摇大摆闯红灯也就算了,居然头也不带往左边看的,真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