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广物财务造假9高管与广汇集团被谴责 董事长禁入5年

(6/14)

举报

举报原因:
东方资讯  >    财经 频道  >  正文

ST广物财务造假9高管与广汇集团被谴责 董事长禁入5年

时任副总经理何海知悉公司2022年度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未充分关注2023年半年度相关房地产项目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是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同时,公司时任董事长杨铁军、赵强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财务总监高源作为财务事务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康继东作为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根据《警示函》的认定,相关责任人对其期内公司2022年年报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治理不规范等相应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此外,相关责任人及时任总经理刘栋,对其任期内公司会计差错违规行为亦负有责任。

上述责任人的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第3.2.2条,《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等有关规定以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鉴于相关占用资金已经归还,一定程度上消除了违规的不良影响,对此予以酌情考虑。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事项,公司及有关责任主体无异议。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6.2条、第16.3条、第16.4条,《股票上市规则》第13.2.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热门推荐

联系我们|eastday.com All Right Reserve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