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多孩家庭购房最高补贴10万元,推出青年群体“低月供”住房贷款金融产品
四、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深化“以旧换新”。鼓励国有企业及各类市场主体收购个人二手住房进行以旧换新。换房人在出售旧房的同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旧房售房款用于抵扣新房购房款,支持居民“卖旧房、买新房”改善居住条件。对于主体收购个人二手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或长租房的,由市级财政给予每套3万元的一次性收购补助,由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区(市)给予收购贷款连续5年、每年2%的贴息补助。
五、加快盘活国有企业存量房产。国有企业经评估后,可灵活调整存量房地产项目销售底价进行促销;鼓励国有企业将有条件的存量闲置房产转为长租式公寓、短租式公寓、城市民宿等实现盘活利用。
六、促进地下空间资源合理利用。合理调整住宅建设项目(含商住建设项目中的住宅部分)配套地下车位(车库)地价标准,实施阶段性地价支持政策。自2025年3月28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按照现有标准1/5执行;2027年1月1日起,按照现有标准1/2执行,且须在商品房预售前缴纳地下车位(车库)土地出让价款。
七、商品住宅用地试行预申请制度。发布预申请公告可明确参考出让价格,也可以询价方式确定地块相关价格。意向单位提交用地预申请,须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出让人接受意向单位报价的,为有效预申请人,按每宗200万元标准缴纳预申请保证金。出让人组织出让活动,预申请人按规定参加竞买的,出让成交后退还预申请保证金。预申请人竞得宗地的,享受分期并延长出让价款缴纳时限和公告规定的其他政策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