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虚假宣传自动驾驶面临2年以下刑期!详细细节一览
2、切勿误导宣传。根据2025年2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5〕45号)要求,企业必须规范营销宣传行为,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智能网联汽车驾驶自动化等级、系统能力、系统边界等信息时,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夸大系统能力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确保消费者正确理解和使用智能网联汽车产品。企业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或功能命名及营销宣传中,不得使用暗示消费者该系统可以作为自动驾驶系统使用,具备实际上并不具备的功能等用语,防止驾驶人滥用风险。
(三)顶层设计保驾护航
1、强化法规体系与责任边界。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配套法规规章,明确0-2级辅助驾驶系统 “人机共驾” 的法律属性,强制要求车企在用户手册、系统激活界面标注 “辅助驾驶≠自动驾驶” 警示语,并规定驾驶人持续监控义务。参照欧盟《自动驾驶法规》(EU 2023/2410),明确车企对系统设计缺陷承担主要责任,驾驶人对未及时接管负责。
2、推动标准升级与技术监管。推动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提升辅助驾驶系统技术可靠性,制定相关安全技术标准,明确系统在道路施工、障碍物等高危场景的失效概率阈值,强化驾驶人状态监测的真实性。构建全国监测平台,接入车企数据接口,实时监测辅助驾驶系统运行状态(如方向盘压力、驾驶人视线偏移时长),对异常数据触发预警并推送属地交管部门。
3、构建多维度安全教育体系。探索将自动驾驶分级标准、辅助驾驶操作规范等内容纳入驾驶人教育培训和考试范围。建立车企辅助驾驶系统操作专门培训机制(含高危场景模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