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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官宣“房票”,不为卖房为旧改

3月27日,深圳市住房建设局于近日印发的一项相关文件正式公布。作为进一步规范当地城市更新一系列相关工作的创新政策之一,深圳正式提出建立“房票”制度。

针对深圳存量城市更新项目中所面临的一系列共性问题,在这份将于4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全名为《关于规范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的文件中,前述该市住建局提出:将加强计划统筹管控,审慎新增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并建立房票制度,多措并举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作为一种被认为相对创新的征收安置方式,所谓房票制度,指被征收人的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征收人出具给被征收人购置房屋的结算凭证。房票将被征收人的权益转换成一张有价票据,用于购买授权方指定范围的房子。

作为一种除现有货币补偿、房屋安置以外的新型安置方式,房票往往被统称为房票安置,被国内多个地区认为具有定向去库存、缓解资金压力等优势。因此,自2022年起,郑州、杭州、南京、宁波等重要城市开始陆续出台相关政策。

随着各地开始落地实施,房票也逐渐与安置分离,由俗称的被拆迁户“买房专用代金券”增添更多新的含义。例如,部分城市开始将其与人才政策相结合,创新产生“人才房票”,由当地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发放并用于购买商品房。与原本的安家补贴相比,这种政策将补贴由事后变为事前,旨在减轻购房的“上车”压力。

2024年1月,广州市正式印发《广州市房票安置实施方案》,成为首个实行房票安置的一线城市。紧随其后,北京和上海也已分别于通州区和金山区、青浦区探索落地房票政策。

2025 03/31 08:42 搜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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