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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对话明讯科技创始人吴凌峰:我为什么公开指控同创伟业?

在协商回购条款时,同创伟业董事总经理陈源提出,将3000万本金和这650万元利息分开支付。具体而言,650万元利息要以咨询费的形式,由我个人名义分别打给三名自然人——郑贤娟、项文波、汤根海,同时还要求签订咨询费保密协议。

但实际上,明讯科技以及我本人从未与这三人有过任何咨询业务往来。后来,与同创伟业有关联且持股宁波霍普的郑仕麟在一审中承认,以咨询费方式支付利息,目的是减少税款以及降低被告需支付的金额。

独家对话明讯科技创始人吴凌峰:我为什么公开指控同创伟业?

图据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Part2. 不被认可的“咨询费”支付方式

《科创板日报》:我们注意到,宁波市鄞州区出具的裁判文书显示,在你与同创伟业董事总经理陈源的微信对话中,陈源向你发送《咨询顾问协议郑贤娟》等三份协议后,你回复了“好的”。这似乎表明你认可这种支付方式?

吴凌峰:首先,在我看来,“好的”只是礼貌性回复,可理解为“知晓,看一下”的意思,毕竟双方存在股东与被投方的关系。从法律效力层面来讲,微信上的“好的”不应被认定为最终确认,而应以正式的文件签署、加盖公章为准。

《科创板日报》:那么,后续又发生了什么?

吴凌峰:由于我一直未在上述咨询费相关协议上签字,双方纠纷不断升级。

宁波霍普作为原告向宁波鄞州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吴凌峰个人支付回购款4747余万元,依据是2020年6月宁波霍普投资时各方签署的《增资协议补充协议》,理由是吴凌峰未支付任何回购款,并冻结了吴凌峰个人持有的明讯科技4629万股。

2025 03/22 21:23 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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