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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对话明讯科技创始人吴凌峰:我为什么公开指控同创伟业?

但如果按照咨询费方式计算收入,只需缴纳1%的增值税和附加税费,总计可能不到2万元。

《科创板日报》:所以,这就是最早有关同创伟业“偷税”等言论的缘由?

吴凌峰:没错。我们并未有相关不当行为,为何要以咨询费方式支付利息?给其他投资机构回购时,都是正常操作,为何同创伟业要采用这种特殊方式?

最重要的是,以咨询费方式支付利息,所有风险都转移到了我个人和明讯科技身上。一旦支付或签订确认协议,就等同于公司和我本人认可了这一不合理做法。

考虑到企业后续发展以及合规性,这种利息支付协议我们坚决不能签署。

Part4. 同创伟业和宁波霍普关系存疑

《科创板日报》:同创伟业在声明中称,“同创伟业为明讯科技股东”等表述与事实严重不符,你如何看待?

吴凌峰:尽管同创伟业不是公司的直接股东,但自宁波霍普入股后,与我对接的都是自称同创伟业的人员,包括洽谈回购协议时,也是同创伟业的董事总经理陈源与我,以及明讯科技财务总监直接沟通。

同时,同创伟业每个季度都要求明讯科技提供财务报表,并要求上传至其内部系统;宁波霍普的大股东郑仕麟,也是同创伟业(此处指“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股比例为34.178%。

如果同创伟业和明讯科技毫无关系,那么为什么公司财务报表要提供给同创伟业,且同创伟业的董事总经理陈源一直与我保持联系?

《科创板日报》目前,同创伟业已向公安机关报案,称你的言论构成捏造事实的诽谤行为,对此你打算如何应对,是否会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吴凌峰:是否构成诽谤,应由法律来判定。我公开发声,只是希望还原事情的真实经过。创业企业发展不易,投资机构与企业合作时理应“遵纪守法”,不应让企业承担全部风险。

(财联社记者 陈美)

2025 03/22 21:23 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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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对话明讯科技创始人吴凌峰:我为什么公开指控同创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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