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3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典型案例
随着医疗科技的发展,医疗器械在口腔诊疗活动中被广泛应用,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健康。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在质量、疗效以及不良反应等方面都存在不确定性,使用时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本案的查处有力打击了违法使用医疗器械的行为,增强了口腔诊所的风险防控意识,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械安全。
(四)
利津县某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及未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案
2023年5月,利津县市场监管局对利津县某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及未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并处罚没款1068.2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5月,利津县市场监管局对利津县某药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了处方药阿司匹林肠溶片2瓶、芪苈强心胶囊2盒,店内货架上待售的“卫源康”医用外科口罩未设置价格签,未进行明码标价。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二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利津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加强处方药销售监管,规范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各药品经营单位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和明码标价规定,依法合规经营,共同守护良好的药品市场环境。
(五)
广饶某口腔门诊部未建立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和使用劣药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