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检察好故事|肇事司机当庭翻供 侦查实验拆穿溜车谎言
多次模拟后,侦查实验得到了相同的测试结论:该型号的车辆在通电未启动并放下手刹的状态下,若挡位在倒挡,车辆不会溜车滑行;若挡位在空挡或前进挡上则会发生溜车滑行的情况,但方向盘也会锁定,无法进行有效转向,只能直线滑行。而詹某所称的停车点与事故位置之间有一个“S”形弯道,车辆在溜车滑行的情况下是不可能到达的。
因此,综合分析侦查实验结论并结合在案证据,能够客观认定交通事故系詹某酒后驾驶机动车侧翻后引发,詹某的辩解不能成立。
为夯实证据,在侦查实验现场,侦查人员还找到了事故现场的证人吴先生。据吴先生叙述,事故发生当天,他在案发现场不远处,先听到了轰踩油门的声音,不久后又听到一声巨响,随后便发现詹某的车辆翻滚在地。而詹某称自己仅对车辆通电,没有进行其他操作,明显与事实不符。
7月26日,法院再次开庭审理该案。检察官当庭依法撤销认罪认罚具结书,并播放了侦查实验同步录像视频,结合案件事实进行严密论证,有力指控了詹某的犯罪行为。
法院审理后认为,通过公安机关对现场的勘验以及侦查实验,能够认定车辆在仅溜车的情况下不会发生该事故后果,结合被告人詹某曾插入钥匙点火开关并松开手刹,因此可以认定詹某有醉酒后驾驶车辆的行为,故不采纳被告人詹某的辩解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据此,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詹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一审宣判后,詹某不服,向六盘水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日前,二审法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