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亿欧元!苹果公司巨额逃税案或将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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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亿欧元!苹果公司巨额逃税案或将重审

深入调查

众所周知,苹果将总部设在爱尔兰的目的就是为了享受当地12.5%的企业所得税率,这一税率相比美国的35%有着天壤之别。苹果公司在爱尔兰设立了两家子公司——苹果国际销售公司与苹果欧洲运营公司,这两家公司拥有着苹果大多数的知识产权。两家公司将知识产权授权给全球苹果的子公司,然后通过授权协议从这些公司挣得收入。

苹果又设立了一家纸面上的“总公司”,这家“总公司”不位于任何一个国家,没有员工、没有厂房也没有实际活动,还不需向爱尔兰或任何地方政府缴税。得益于苹果公司与爱尔兰政府的“协议”,苹果将大部分利润发配给了这家“总公司”。

2014年6月,欧盟委员会宣布启动对苹果的企业税收转让定价安排的深入调查,以审查爱尔兰税务机关就苹果公司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决定是否符合国家援助的规则。

2014年宣布开启调查的新闻稿指出,在跨国公司积极进行税收筹划的背景下,欧盟委员会正在研究一些成员国某些税收做法是否符合欧盟国家援助规则,以确保公平的竞争环境。“许多跨国公司正在利用税收筹划策略,通过利用税收制度的技术性,大幅减少其纳税义务,以减轻其全球税收负担。这种激进的税收筹划做法侵蚀了本已财政拮据的成员国的税基。”

根据欧盟调查获得的证据,2011年,苹果国际销售公司录得利润160亿欧元,但在该协议下,只有大约5000万欧元被记为应税(指根据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部分),留下159.5亿欧元未税(指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苹果国际销售公司在2011年缴纳了低于1000万欧元的税款,相当于其当年利润的0.05%,这就是苹果公司当年的有效税率。在接下来几年里,苹果国际销售公司的利润持续增长,但得益于这个协议,其应税利润却没有跟着增长,所以最终导致苹果公司在2014年的有效税率降至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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