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发布“20条”新政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10.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建设。 提出大力支持设施种植业产业建设,对新建或改造提升项目最高补助3万元,对上一年建成的50亩以上温室小区最高补助10万元等政策举措。
11.推进渔业产业发展。提出对符合要求的连片池塘开展标准化改造和尾水达标排放治理,推进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扩大实施范围;对符合要求的新建设施渔业给予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等政策举措。
12.加快制造业改造升级。 提出对获评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企业,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等政策举措。
13.促进文旅产业加快发展。 提出对首次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的企业,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提名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评为“辽宁文化企业10强”“辽宁文化10佳”的企业,给予80万元一次性奖励等政策举措。
14.支持发展清洁能源产业。 提出加快实施5个共计60万千瓦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加速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等政策举措。
15.加大科技攻关支持力度。 提出对重大科技专项自主研发、联合攻关项目,按照不超过研发总投入50%的比例,给予最高700万元资金支持;对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按照不超过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核定的技术交易额50%的比例,给予发榜方最高300万元资金支持等政策举措。
16.推进国有企业提质增效。 提出推动沈鼓集团发挥央企战略投资资源优势,打造世界一流“专精特新”企业,推动沈阳盛京金控集团联合央企与省组建央地合作基金,赋能资本融合和产业发展;加强沈阳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沈阳盛京金控集团等国有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创新主体深度合作等政策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