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发布“20条”新政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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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发布“20条”新政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本文转自:沈阳晚报

沈阳发布“20条”新政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涵盖促消费活动、推进城中村改造、促进文旅产业发展等

全年举办重点展会200场以上,加快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毕业三年未就业大学生参加培训享补贴……日前,沈阳发布巩固增势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20条”新政,内容涵盖开展促消费活动、推进城中村改造、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扶持特殊群体就业、支持刚性和保障型住房发展等。

1.积极开展促消费活动。 提出支持汽车下乡销售,对符合条件的巡展活动主办方,按照场地租赁、展位搭建、供销对接、宣传推介等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场活动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办好辽宁名优水产品博览会、农副产品市集等展会,全年举办重点展会200场以上;对在沈阳举办3天(含)以上的经贸类展览会,规模达到200个以上标准展位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助等政策举措。

2.不断丰富消费新业态、新场景。 提出对积极开拓境内外旅游市场,符合“引客入沈”相关政策的旅行社企业,按照招徕游客数量、在沈游玩天数、游客来源等给予补贴;加快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2023年完成第二批40个试点建设;支持电商直播基地发展,对获得国家及省、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称号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等政策举措。

3.支持批发零售企业发展壮大。 提出对2023年批发业、零售业在国家限额以上统计库(以下简称在库)企业,且在库满1年以上,销售额年度增速不低于全市限额以上行业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10亿元且增量排名前5位的批发业企业,每户奖励100万元;零售额年度增速不低于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限额以上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1亿元且增量排名前5位的零售业企业,每户奖励200万元等政策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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