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披露不准确,瑞丰新材有关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评论:百川畅银及其高管的违规行为,暴露了公司的内部管理混乱、信息披露不规范、财务数据不可靠等问题,严重损害了公司的信誉和形象,也影响了公司的业绩和发展,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及其高管应该认真反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信息披露,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
NO.5 棕榈股份因未及时披露土地收储事项遭处罚
棕榈股份(SZ002431,股价2.54元,市值46.05亿元)2023年12月29日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对土地收储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公司表示,该事项不会对经营及持续发展造成重大影响。
评论:棕榈股份的违规行为凸显了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责任重大。未能及时披露重要事项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也可能误导投资者,影响市场秩序。此次处罚是对棕榈股份的警示,也是对所有上市公司的提醒。二、“关键人物”变动
NO.6 林州重机聘任郭清正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林州重机(SZ002535,股价4.64元,市值37.2亿元)于2023年12月26日宣布,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郭清正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郭清正曾在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担任技术部主任、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主席、生产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其现任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