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披露不准确,瑞丰新材有关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一、监管动态
NO.1 因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披露不准确等瑞丰新材及有关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2023年12月25日,瑞丰新材(SZ300910,股价45.94元,市值132.41亿元)收到河南证监局的警示函,因瑞丰新材在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的披露上不准确,部分募集资金未按招股说明书披露用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披露不准确,且存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混用等问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郭春萱、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尚庆春被认定对以上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公司表示,此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全面梳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持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评论:瑞丰新材的违规行为不仅违反了资本市场的规则,也损害了投资者的信任。作为上市公司,应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定,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规性。此次事件提醒所有上市公司,必须加强内部控制,规范资金管理,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瑞丰新材的积极回应和整改承诺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实际行动来重建市场信心。
NO.2 未对超出预计金额的关联交易履行信披义务金冠电气及有关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金冠电气(SH688517,股价15.79元,市值21.57亿元)2023年12月25日公告,因未对超出预计金额的关联交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警示函指出,公司与关联方河南锦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等在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超出年度预计金额,公司未对超出预计金额的关联交易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樊崇、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贾娜被认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