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实训衔接法学人才培养
事实上,不少报名的实习法官助理之前都有过法院实习经历,但大多是从事一些“跑腿”的辅助工作,真正参与到法院审判实务中的并不多。
因此,当得知自己要协助草拟一份判决书时,来自上海政法学院的实习法官助理吴熙辰格外激动。“这是一起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其中还涉及刑民交叉问题。”吴熙辰伸手比划了一下,案卷材料大概有三四十厘米厚。她用一个星期时间先厘清了其中的关键问题,又在带教老师的指导和示范下,用两个星期协助草拟了50页左右的判决书初稿。
很快,她就收到了带教法官和帮教法官助理的反馈:初稿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红色修改痕迹。“通过这些修改痕迹,我认识到判决书是要释法说理的,而我写得太‘法言法语’了。”吴熙辰说,此外,在事实认定部分,她过于相信原告单方面的陈述,也存在较大问题。
像吴熙辰这般,一上手就发现理论和实践能力存在较大差距的实习法官助理不在少数。西南政法大学研二学生杨如梦在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实习时,曾协助草拟过一份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判决书,她想当然地以为电子借据就是借据,直到带教法官指出,法律上对电子借据有明确的认定标准。
不一样的考核方式
虽然也犯了一些错误,但让这些尚处在“象牙塔”中的学生参与“实战”,本就是上海高院组织实习实训的目的。
这从此次实习考核方式就能看出来,上海高院要求,所有参与实习的同学都要执笔完成一项调研报告、协助草拟一篇法律文书、撰写一个典型案例,旨在全方位考察同学们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