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实训衔接法学人才培养
本文转自:解放日报
全国各地120余名大学生汇聚上海法院实习3个月
实习实训衔接法学人才培养
王闲乐
本报记者 王闲乐
龙年春节前夕,一场特殊的结业式在国家法官学院上海分院举行。台下坐着的是来自涵盖“五院四系”在内的20余所法学院校、科研院所120余名在校大学生。他们有一个共同身份:上海法院实习法官助理。
这是全国首家省级高院牵头开展的实习实训项目。3个月时间里,这些大学生从全国各地汇聚到上海,在带教法官和法官助理的指导下,协助参与案件办理、考察调研等法院日常工作,并完成自己的实习任务。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上海高院积极研究落实,和各合作高校、科研院所共同推出了这一实习实训项目,旨在系统性地锻炼在校学生的法治工作实践能力,探索实现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的有机衔接。
不一样的工作内容
中国政法大学研二学生陈益聪是在学校官网上看到这次实习实训招募公告的,当他习惯性下拉到底时,却看到一个附件:上海法院实习法官助理管理办法。
“我当时就想,这份实习好像和以往的不一样,感觉特别正式。”陈益聪说,点开之后,他发现上海高院已经对实习法官助理的选拔、培养、管理、考核等内容作出了非常细致的规定,“其中提到,实习法官助理可以协助审查诉讼材料、归纳诉讼争议焦点、起草阅卷笔录及庭审提纲等供案件承办法官及合议庭参考,这些工作内容是我之前从未接触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