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者有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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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者有其山

“村集体占股30%,合作社占股70%,合作社预留造林、管理费用后全部作为收益发放给社员。现在村民成股民,个个都是山场的主人、林木的管护人。”严朝宋说。成立林业合作社以后,再也没有出现乱砍滥伐现象,植保、间伐、转让均由合作社统一经营管理,财务公开、红利共享,村民的积极性都非常高。

“均权不分山、均利不分林”,同样采取村集体以林地所有权入股、村民以资金入股的股份合作造林模式的,还有尤溪县西城镇上源村。村集体以林地所有权入股占15%股权,村民以资金入股占85%股权,并由合作社发放股权证。

全民股份合作造林,让村里的林子越来越绿,村民的腰包越来越鼓,确保了生态高质量。

“合作社于2010年成立,通过10多年的发展,合作造林面积已经达到1522亩,今后通过间伐,社员每年都可以有45万元左右的收入,村财也能有8万元左右的增收。”上源村金源林业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韩章霖介绍。到了主伐期,社员收入可达250万元,村财也能增收40万元。

上源村村民林晓,全家5口人,到目前为止按人口才投入合作社6000多元,但股份价值已经翻了3倍,达到1.8万元。股权获得高收益,让林晓欣喜不已,更加坚定地支持合作社发展。

像麻洋村、上源村一样,尤溪县自2003年被列为全国集体林权改革试点县以来,全县已有49个村采用全民股份合作模式造林,造林面积6.3万亩,参与林农6.8万人。同时,依托“福建省首个社会化林业碳汇项目”,已通过“卖空气”获得收益266万元,惠及林农近2000户。2023年7月26日,尤溪县全民股份合作造林模式作为2023年第一批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在全省推广;2023年11月29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以《深化林改,山美民富》为题专题报道了全民股份合作造林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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