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执行资金五千万,“10条”措施助推青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 尚青龙
日前,青岛市发展改革委、青岛市财政局印发实施《青岛市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政策措施共10条,有效期3年,每年执行资金约5000万元。
支持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
重点项目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核心动力。每年持续推动一批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对于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实现全市经济稳增长、扩投资、强动力,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下步,对入选省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库的项目争取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对入选市服务业重点项目库且建设进度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其固定资产投资额和建设进度等指标开展评价,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按规定给予补助。
扶持服务业平台企业发展壮大
服务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平台企业的助力,一个效益好、潜力大的网络平台企业,在较短时间就能在营收、创税等方面呈几何倍数增长,拉动产业发展能力强,带动作用大,很快就能实现超常发展、跨越发展。下步,对入选市级服务业平台企业库的企业,按照其经济社会以及财力、就业等指标开展评价,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按规定给予补助。
培育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
近年来,青岛市发展改革委认真落实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创新开展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能力提升行动,出台《青岛市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活力增强、能级跃升。下步,对新获批的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