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由“保基本”向“促发展”转变
谈到《条例》最大转变,文化和旅游厅二级巡视员王兵认为,其将有效推动全省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实用、具有四川特色的现代化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能够“来看书、有书看、看好书”,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由“保基本”向“促发展”转变。
有啥亮点 打造特色阅读网点,丰富数字资源服务
从主要内容来看,修订后的《条例》更扎实,不少内容直击行业发展痛点,对当前公共图书馆的工作开展有鲜明的指导意义。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健全布局结构、加强制度保障方面,《条例》明确县级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要求,加大经费投入,推进公共图书馆资源和惠民服务有效下沉;在推进公共图书馆科学运行、创新管理方面,进一步明确省、市、县三级公共图书馆的职能职责;细化馆长任职条件,规定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馆长或者副馆长应当有一名以上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等。
整体来看,修订后的《条例》让公共图书馆发展定位更加明确、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公共图书馆管理更加科学、公共图书馆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同时,《条例》兼具时代性和地域性,具有三大特色亮点:注重打造特色阅读网点,强调丰富数字资源服务,推动建设特色馆藏资源。
具体来说,《条例》明确政府在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构建中,应当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服务触角。鼓励在景区、街区、公园、楼宇等人流密集场所设立服务网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托本地自然文化资源、红色资源等共建图书馆或者阅读服务网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