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试行开展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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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试行开展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活动

鲁网5月24日讯(记者 孙强 通讯员 李珂)胶州市房地产业协会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助推胶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消化存量商品房,畅通一二手房良性循环,今年5月22日至12月31日,胶州市试行开展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活动。

据介绍,此次“以旧换新”活动, 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结合房地产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加快构建房地产业发展新模式,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活动原则是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遵循“自愿参与、灵活便利、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通过开发建设全市房源信息共享和发布“好房惠企便民”房地产综合服务平台,筹集、发布市场待售的用于换房群众选购的新建商品住房房源,同时也可用于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挂售收购的二手住房房源,为各方提供全流程综合信息服务。

活动模式一: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是指居民持原有住房(以下称“旧房”),与参与“以旧换新”新建商品房(以下称“新房”)开发企业进行议价,双方就旧房和新房价格协商一致后,旧房过户给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对象。旧房价值的全部或其中一部分作为新房的首付款,首付款和新房总价之间的差额由购房者通过自筹、按揭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方式支付。旧房价值多于首付款部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旧房过户时或不迟于新房交房时返还给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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