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检察院:培养“全科检察官” 克服“院小人少案件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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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文区检察院:培养“全科检察官” 克服“院小人少案件多”

其次,我们建立了矛盾化解一体联动机制。选派青年干警到控申接待窗口轮值,锻炼服务群众能力,合力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打造“法律监督+业务融合+纠纷化解”的检察听证体系,在办理刑事和解、非诉执行等检察听证时,相关内设机构交叉派员列席,协力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同时,我们建立了检察履职考评机制。优化完善业绩考核评价指标,坚持以全科为核心,以专科为特色,建立以月、季度、半年、年度为时间节点的实时动态考核管理机制,打造具有龙文检察特色的“全科检察人员”培养体系。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进格做客人民网福建演播室。人民网 陈永整摄

主持人:“全科检察官”对于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有很大助益,那在检察履职中,龙文区人民检察院如何实现“1+1>2”的效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潘进格:检察官个人综合素质的提高,最后还是要落在实干上,因此,我们通过强化一体履职,来提升办案质效。

一方面,刑事检察实行一体化办案模式。员额检察官在轮案办理“四大检察”案件中,还要熟悉业务管理等综合业务。明确刑事案件承办人为司法救助第一责任人,健全办案部门与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联动机制,确保救济精准到位。又如,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要履行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责。

另一方面,公益诉讼实行联合办案模式。构建常态化协作机制,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各部门业务骨干为成员,司法警察参与的公益诉讼联合办案组,对重大敏感的公益诉讼案件,由联合办案组开展调查取证,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5件,追回国有资产8668万余元。

此外,实行“刑检+民事行政检察”一体化履职模式。抓实行刑反向衔接,核实相关线索制发检察建议35件,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与治罪相结合。针对行民、行刑交织案件事实复杂、争议较大,提升办案人员法律知识储备,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结案了事”向“案结事了”转变。结合“检护民生”专项活动,做实民事支持劳动仲裁,助力劳动者追回被欠薪资280万元,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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