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广物财务造假9高管与广汇集团被谴责 董事长禁入5年
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及其时任总裁宋东升未能保证公司独立性,致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发生,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相关资金占用事项还导致公司存在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根据《警示函》的认定,广汇集团及其时任总裁宋东升对相应违规负有责任。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三条,《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4.5.1条、第4.5.2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4.1.1条、第4.3.1条等有关规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认定,时任董事长杨铁军组织、安排实施伪造交付资料等造假行为,导致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是2022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时任董事长赵强负责公司全盘工作,知悉公司2022年度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参与涉案房地产项目付款审批,未充分关注2023年半年度相关房地产项目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是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时任总经理刘栋负责公司经营层全面工作,知悉公司2022年度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参与涉案房地产项目付款审批,未充分关注2023年半年度相关房地产项目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是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