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海南·调查 | 海口街头共享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如何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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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海南·调查 | 海口街头共享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如何整治?

“一方面,众所周知,电动车是海口市民出行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交通工具,目前经交警部门查询,海口市市民自有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为200万辆,已超出城市基础公共停车资源承载量;另一方面,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容易造成车辆乱停放、挤压倒伏等城市容貌问题,通行高峰时段乱停放车辆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海口市不允许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该负责人说,此外,这些共享电动车投放多了之后,不仅妨碍正常交通,还有不少没有头盔,且会涉及未成年人骑行的问题。

他还表示,第三方面的原因则是现有法规文件不允许,比如,2017年国家十部委联合制定的《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电动自行车。《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经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目前私自投放运营的共享电动车均不符合相关条例规定及指导意见,无牌无证。海口市综合执法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规定和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市面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予以暂扣处理。

建议

交通专家:不应“只堵不疏”

可根据市民需求少量投放并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

海口市交通规划专家栗生认为,作为一种新的共享交通工具,职能部门对共享电动车的管理可以采取试行的方式,城市能允许私人电动自行车的出行和停放,也应当容许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出行和投放。实际上国内很多中小城市都有共享电动自行车,如果管理得当,可以提供更多一种交通出行工具的选择,形成公交车、共享自行车多层次的公共交通出行方式,以减少私人小汽车和电动自行车的出行量,减少对城市道路系统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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